南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有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有波,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于四川宜宾,拥有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他于1987年7月参加工作,并在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7月至1992年9月,他在乐山市五通桥区法律顾问处和区政府办工作。随后,在1992年9月至2001年12月期间,他先后担任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区委办副主任,国土局副局长,竹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以及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等职务。
2001年12月至2008年10月,陈有波历任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以及市科技局副局长。之后,从2008年10月至2019年7月,他先后担任井研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乐山市市中区委副书记、区长及区委书记。
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陈有波任南充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自2021年10月起,他担任南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