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据证券时报、环球时报等报道,娃哈哈董事长宗馥莉因资产纠纷在香港被起诉,三名原告是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原告律师确认,这三人是宗馥莉的同父异母弟妹。外媒报道称,三人同时在杭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各价值7亿美元的信托基金权益,这些基金是其父宗庆后生前承诺设立。
原告方声称,宗庆后曾指示下属通过香港汇丰银行设立信托,汇丰账户2024年初余额约18亿美元(约合129.5亿元人民币),文件显示,截至去年5月,已有110万美元被转出该账户。原告方要求冻结该汇丰账户,宗馥莉执行父亲遗嘱,支付数百万美元资产利息,并赔偿资金转移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宗馥莉代理律师则质疑证据效力,称未获知宗庆后相关指示。
宗馥莉一直被视为宗庆后的独生女。她1982年1月出生于浙江杭州,毕业于美国佩珀代因大学,2004年加入娃哈哈至今。自宗庆后2024年2月去世后,现年43岁的宗馥莉在去年8月正式掌舵娃哈哈,出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继承了宗庆后在娃哈哈各公司的股份、法人或者董事职务。
天眼查APP显示,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现由宗馥莉、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职工持股会)3名股东共同持股,分别占29.4%、46% 和 24.6%,其中宗馥莉的29.4%股份由继承而来。
对于案件中的三人同时在杭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各价值7亿美元信托基金权益的主张,北京今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吴萌表示,按照民法典1122条,继承对象应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没有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裁判。但关键是宗庆后的身后遗产是否包括原告诉求的内容。按照民法典1122条规定,三名原告主张的范围应只限于宗庆后所遗留遗产。只要这部分遗产足够分配,理论上不会涉及变现娃哈哈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股权的情况。除非宗馥莉作为目前宗庆后遗产的管理人一时无法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