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中国民航局六部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通知提出,将离境退税起退点从500元下调至200元,并将现金退税限额由1万元上调至2万元,“即买即退”服务措施推广至全国。
4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介绍了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情况。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商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目前,欧盟、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该政策。我国自2015年起全面推行离境退税政策。
据盛秋平介绍,2024年入境旅客总花费达到942亿美元,增长了77.8%。境外旅客入境消费占我国GDP的比重约0.5%,而世界主要国家入境消费占GDP比重在1%到3%之间,入境消费增长潜力巨大。离境退税有助于降低境外旅客购物成本,是吸引和扩大入境消费的重要切入点。按照我国增值税水平,一般商品退税率达到11%,相当于额外打九折。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有利于扩大政策受益面,提升政策实施效能,推动离境退税销售额继续快速增长,为提振消费注入新动力、拓展新空间。
通知主要针对退税商店偏少、退税购物选择不多、国货偏少以及退税便利度有待提升等问题,从推动退税商店增量扩容、丰富退税商品供给、提升离境退税服务水平三个方面提出了八条政策举措。
我国离境退税市场总体仍处于培育期,退税商店数量偏少且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些境外旅客较为集中的热门城市退税商店还不够多,影响境外旅客享受退税优惠。对此,通知提出优化退税商店布局,鼓励各地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机场、客运港口、酒店等境外旅客聚集地增设退税商店,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一批离境退税特色街区,提升退税商店可及性。放宽退税商店备案条件,允许纳税信用级别为M级以上的企业、设立不到1年的新开商店申请成为退税商店;退税商店备案部门由省级税务部门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