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商务部等六个部门发布了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的通知,以更好地满足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需求,扩大入境消费。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鼓励各地区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机场、客运港口、酒店等增设退税商店,扩大退税商店覆盖面。积极引导国际名品、国货潮品、老字号店铺、文创店、纪念品店、礼品店、特产店等成为退税商店,并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一批离境退税特色街区。
为方便境外旅客,下调了离境退税起退点,境外旅客同日同店购买退税物品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离境退税。同时,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支持各地培育高品质特色产品,如“城市礼物”、“必购必带”商品,并引导这些产品进入退税商店。
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将推广至全国,鼓励更多退税商店和退税代理机构提供这项服务。此外,在境外旅客较集中的区域设立“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也被提倡。各地可根据本地退税业务发展情况合理确定退税代理机构服务费率,支持退税代理机构与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货币兑换点、境外旅客服务中心等合作办理退税业务。现金退税限额上调至20000元人民币。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推动退税代理机构与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加强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多种方式提供退税服务。还将建设全国离境退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为境外旅客提供退税商店查询、退税业务咨询等“一站式”信息服务。
最后,强化部门协作,加强风险信息共享,严厉打击骗取退税、违规倒卖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