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哈尔滨市举行“五一”假期黑龙江省促消费活动新闻发布会。为了惠及更多消费者,满足广大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黑龙江省商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决定自5月1日起,将17类家电商品纳入消费补贴范围。
对于空气净化器、电磁炉(含电磁灶、电陶炉)、电风扇(含空调扇)、电压力锅、显示器(含显示屏、智慧屏)和打印机这6类商品,如果具备2级能效,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如果是1级能效产品,补贴标准则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此外,对除螨仪、蒸烤机(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取暖器(含电暖器、电暖炉、暖风机、空气能采暖机)、消毒柜、空气炸锅、制冰机、咖啡机、早餐机(含面包机、三明治机、面条机)、电吹风、挂烫机和破壁机(含榨汁机、豆浆机、绞肉机)等11类商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一件补贴,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