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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首例渔业“芯片”案宣判 非法垂钓入刑[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24 20:51: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90
核心提示: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这是杭州首例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因垂钓入刑的案件。水产种质资源是渔业的重要基础,被称为渔业“芯片”。为保护重要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环境,中国自2007年起推进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这是杭州首例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因垂钓入刑的案件。

杭州首例渔业“芯片”案宣判

水产种质资源是渔业的重要基础,被称为渔业“芯片”。为保护重要水生生物及其生存环境,中国自2007年起推进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09年,杭州千岛湖被列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4908公顷,是黄尾密鲴、蒙古红鲌等特有物种的天然产床,实行全年全域禁捕禁钓。

杭州首例渔业“芯片”案宣判 非法垂钓入刑

被告人余某是淳安县金峰乡某民宿经营者。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期间,他在明知千岛湖相关水域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禁渔规定的情况下,仍通过找垂钓水域、提早泥鳅打窝等方式招揽客人垂钓,并从中收取垂钓费。2024年7月20日,余某带领客人在上述水域非法垂钓翘嘴红鲌、蒙古红鲌后返程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涉案鱼种均为千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鱼种。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以营利为目的,在全域禁渔的千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多次使用钓具实施非法捕捞,渔获物价值1000元以上,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退赃、缴纳生态修复金等量刑情节,法院判处余某拘役6个月,缓刑7个月。

该案审判长、淳安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莉表示,判断垂钓是否构成非法捕捞不仅看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还涉及捕捞地点和目的。本案被告人无视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常年禁钓规定,且渔获物价值达到入罪标准,实质上是以“休闲垂钓”之名行“非法捕捞”之实。

当天,千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巡回审判点同步揭牌。这是淳安县人民法院成立的首个涉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旨在通过实践应用和宣传普法,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筑牢生态环境的法治屏障。

淳安当地还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两万余尾赤眼鳟鱼苗、鲢鳙鱼苗被投放到千岛湖中,为绿水青山增添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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