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三家药企合谋推高药品价格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披露,上海信谊联合、河南润弘、成都汇信等三家企业在2020年至2023年间,通过垄断麻醉手术常用药物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市场,导致其价格暴涨超过20倍。监管机构因此对这些企业开出了总计2.23亿元的罚单,并对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人处罚款50万元。
民生药本应是守护患者健康的保障,但在利益驱动下,却成了非法敛财的工具。这三家药企不仅推高了药品价格,还分割了国内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销售市场,排除了市场竞争。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患者的经济利益和健康权益,尤其是对于那些需要长期用药且家庭条件普通的患者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从经济角度来看,垄断协议破坏了市场竞争机制,使医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受到干扰。
此次行政处罚的公布显示了政府对此类行为零容忍的态度。这是自2022年反垄断法增加垄断协议“个人责任”条款后,首次对自然人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责任。此举有助于压实企业和管理人员的反垄断责任,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的执行体系。这些措施不仅能起到震慑作用,也表明国家致力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民生福祉的决心。
虽然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的价格最终回归到合理水平,但要彻底解决此类问题仍需多方努力。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药行业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关注各类企业的市场行为,及时发现并遏制垄断行为。同时,应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研发成本、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通过专家商讨和集中采购等方式控制药价。相关部门还需对药价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异常变动时及时调整并追溯原因。此外,推动医药行业自律也是关键,相关协会和组织应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竞争意识和道德意识,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健康有序的竞争氛围。
药价不应成为资本逐利的工具,而应是守护生命健康的基石。希望医药行业能够以此为契机,重塑行业秩序,坚守初心,依靠质量和诚信立足市场,确保民生药真正成为患者健康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