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未成年女孩小刘遭生父强奸一案有了新进展。小刘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已签署和解书,但是否原谅父亲仍在考虑中。据了解,此案正在审理中。
2024年3月24日晚,18岁的小刘在网络实名举报被亲生父亲刘某龙强奸猥亵。她从小与父亲及奶奶生活在一起,在十二三岁时遭受父亲的性侵犯,并多次被猥亵。2023年7月,小刘向当地派出所报案。2024年1月18日,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刘某龙批准逮捕。案件随后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
3月12日,小刘在社交平台公布了与生父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双方就控告生父强奸、猥亵、重婚罪达成协议:刘某龙不再提及此事,小刘既往不咎。小刘强调和解是为了弟弟和梁某某,与强奸猥亵一案无关。刘某龙在手写的保证书中承诺“再也不做对不起你的事”。
此案于2024年9月由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向敖汉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查明刘某龙强奸和猥亵女儿小刘的事实,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从重处罚。
知名律师付建认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强奸罪属于重罪且为公诉案件,不能适用刑事和解。和解协议可能仅针对民事赔偿或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而不是刑事定罪量刑。和解可能体现被告人悔罪态度,若其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可将其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而不会作为法定量刑情节。本案中,被告人系近亲属作案且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法院可能从严把握从轻幅度,甚至排除某些情节适用。因此,和解协议对减轻量刑作用十分有限。嫌疑人存在猥亵与强奸并存的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从而加重刑罚。即使和解书存在,法院也不会因此免除或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是会依据是否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等情况决定从轻处罚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