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白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医美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从2018年8月至2022年4月期间,齐女士向王某支付了32580元接受医疗美容服务。然而,服务后她的眼睑、下巴、脖子等部位出现了鼓包。医生诊断发现,王某注射的药物中含有生长因子和重金属成分,这些物质需要通过手术取出且无法根治,后续治疗费用预计高达数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王某因欺诈行为需退还齐女士支付的32580元,并承担三倍赔偿。但考虑到齐女士在接受服务时未尽到基本的辨别审查义务,轻率选择了无相应资质的主体提供医美服务,自身也存在过错,法院最终判决王某赔偿齐女士二倍费用65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