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是一名河南周口市淮阳区乡镇公务员,2023年5月收到短信称因涉诉财产被冻结。他到法院后才得知自己成了20年前一家公司的投资人,该公司因欠租被另一家公司告上法庭。两年来,李杰打了4场官司均败诉,目前银行卡、微信支付已被冻结,名下唯一一处房产正在被挂网拍卖中,因“老赖”身份,法院已冻结其工资存折,还倒欠90余万元。
李杰声称自己从未与这家公司有任何往来,也未在郑州租过房。他发现自己被冒名注册为河南宇威实业有限公司的原始股东,并称曾在该公司出资90万元,占股30%。因房屋租赁纠纷,宇威公司被河南省雄风实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他也因此成了被告。李杰立即报警,但民警建议他找律师应诉。
2023年7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追加李杰为被执行人,判令他在出资额90万元的范围内对宇威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一审败诉后,李杰上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二审仍维持原判。法院认为,李杰主张被冒名登记为宇威公司的股东,应依法通过行政诉讼或请求工商登记机关处理等途径解决。
为了证明自己并未开过公司,李杰自费做了笔迹鉴定,证明工商档案中的签名并非他本人所签。然而,法院指出,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或招商中心代办登记时代股东签名的情况并不少见,字迹鉴定并非本人并不能说明本人未出资。此外,李杰称他的身份证未丢失过,仅以参加过招聘会、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为由,说辞过于牵强。法院还认为,李杰否认是股东的目的也是为了免除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