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性职工产假期间的权益,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成为一项有力措施。截至2025年2月底,重庆、青海、河南郑州和湖南株洲四地已将生育津贴发放对象从单位转为参保女职工,实现了流程优化。
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上海、福建、山东、重庆、甘肃、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个地区已全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北京、天津、河北等16个省市部分实现了这一政策,而山西、吉林、江苏等9个省市仍要求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单位。
在重庆,生育津贴“智能申领”功能上线后,今年1-2月已累计向20575名女职工支付了超过2.57亿元的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在申请前需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确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以确保资金顺利到账。
青海省医保局于2024年12月正式印发《青海省深化医保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目前,海北州已率先实现这一目标,其他统筹区的系统改造测试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自2024年12月1日起,郑州市对全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途径进行了优化升级,改为一次性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参保女职工可以在线维护个人银行账户,确保生育津贴精准发放。截至2025年2月,郑州市已为2330名女职工发放了2880万元生育津贴,发放效率显著提升。
湖南省株洲市自2025年2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给本人,让符合条件的女职工能够更便捷、快速地享受到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