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丽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副主席、全国妇联执委、国家话剧院一级演员,以及中国演员工会副会长。她主演了《渴望》《裸婚时代》《人民的名义》《人世间》等多部影视剧,并出演了话剧《哈姆雷特》《纪念碑》《鳄鱼》等。她曾获得“全国德艺双馨演员”、“全国最美志愿者”称号,以及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话剧金狮奖、金鹰奖最佳女主角奖、全国电视十佳演员、华表奖、飞天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多项荣誉。
张凯丽建议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存在家暴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对家暴者少分或不分财产。她还提议增设“家庭暴力罪”,明确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和量刑幅度,以增强法律对家暴行为的针对性打击力度。2023年3月7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张凯丽履职的第8年。作为全国妇联执委,她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她认为加大对家暴加害人的惩治力度是有效遏制家暴行为、保护受害者权益的关键举措。
张凯丽强调,家庭暴力不仅是家务事,更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坚决对其“零容忍”。尽管相关法律不断完善,但家暴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原因在于对家暴加害人的惩治力度不足,未能形成足够威慑。因此,法律必须充分发挥震慑作用,严格执法并加大惩处力度。
在完善法律惩处体系方面,张凯丽建议进一步细化家暴行为的认定标准与惩处措施,增加对重复施暴、严重伤害等恶劣情节的处罚条款。现行《反家庭暴力法》虽明确禁止家暴,但对“情节恶劣”的界定仍较模糊。她建议通过司法解释或修订法律,将“多次施暴”、“孕期暴力”、“造成永久性伤残”等情形列为加重情节,相应调整法律责任,确保责任与情节相适应。此外,她建议增设“家庭暴力罪”,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暴行为单独入罪,对虽未达到轻伤标准但长期通过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实施家暴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