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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空扔玻璃瓶陶瓷碗被抓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04 21:27: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79
核心提示:在高空抛物已入刑的背景下,仍有人因琐事采取这种危险行为泄愤。合肥一名独居男子因长期不满楼上邻居产生的噪音问题,在邻居遛狗时从家中窗户先后抛下玻璃瓶和陶瓷碗,险些造成伤害。邻居及时报警,该男子随后被抓获

在高空抛物已入刑的背景下,仍有人因琐事采取这种危险行为泄愤。合肥一名独居男子因长期不满楼上邻居产生的噪音问题,在邻居遛狗时从家中窗户先后抛下玻璃瓶和陶瓷碗,险些造成伤害。邻居及时报警,该男子随后被抓获。目前案件已移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个普通的清晨,小区里一片安静。突然,“砰”的一声巨响打破了宁静,一个玻璃瓶从天而降,砸在楼下的小路上,碎片四溅,差点就砸到了正在楼下遛狗的孙某(化姓)。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啪”又一个陶瓷碗砸了下来,幸亏孙某躲避及时,这才躲过“天降横祸”。

孙某赶紧向物业反映并报警。原来,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竟是独居在孙某楼下的李某(化姓)。李某之前曾多次因噪音问题找到孙某,还买了静音拖鞋送给孙某使用,但被孙某拒绝,两人协商未果,李某怀恨在心。

2月22日,李某听到楼上孙某出门的动静后,来到窗边观察,出于报复心理,等孙某到达楼下遛狗时,分两次从家中客厅窗户处朝孙某扔下玻璃瓶和陶瓷碗。所幸早上小区没什么人,无人受伤。

2月23日,李某被抓获归案。虽然他后悔不已,但他已触犯法律,必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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