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93岁老人因侵犯一名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被判15年,而看守所拒绝收押、建议监外执行的消息引发关注。
更加令人震惊的是,“猥亵妇女者因高龄而免于执行拘留”的事件,近半个月内已发生多起。
七旬男子猥亵求职者
行政拘留5日不执行
近日,26岁的张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视频,自述求职时被上海某纺织公司法定代表人、73岁的朱某仁猥亵。最终,因朱某仁年满70周岁,警方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
张女士是通过招聘软件“一键海投”应聘了这家纺织公司发布的“康复理疗师”岗位。朱某仁曾向她解释称,公司内有个乒乓球俱乐部,“需要一名运动康复师在场,如果有人受伤,那么可以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在张女士到达约定的面试地点后,朱某仁以“考查治疗手法”为由,要求张女士为自己治疗腰疼的问题,并要求张女士随他一同进入办公室内的卧室进行“正式治疗”。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录音,进到卧室后,朱某仁先后提出了调低灯光亮度、松解肌肉、用精油进行按摩推拿等要求,出于求职的心态,张女士同意了,然而,在按摩期间,朱某仁当着她的面脱下裤子,裸露生殖器,并引导她在裸露部位周围进行推拿。
张女士告诉记者,按摩过程中,她多次拒绝,但朱某仁以“你是医生,我是病人”的态度,让张女士继续为自己“治疗”。其间,朱某仁还自称是东华大学的客座教授,并以此许诺张女士“好处”。
张女士随后报警,1月26日,她收到了相关事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朱某仁却因已年满七十周岁,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