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安徽亳州的张女士反映,其59岁的父亲在亳州市中医院做肝脏手术时,一个长约15毫米的针头遗留在体内。手术后,医生告知家属这一情况。随后,张女士带父亲前往亳州市人民医院检查,影像报告显示肝右叶有一条形金属密度影,长度约15毫米,宽度约3毫米。
最初,家人希望亳州市中医院能够取出针头,但经过鉴定,发现针头已无法取出。事发后,张女士多次与医院及医药器械公司沟通,但至今未达成一致意见。
亳州市中医院工作人员表示,经专家会诊,针头位置固定,建议不取。至于针头为何遗留体内,是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还是手术过程中的失误,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鉴定。目前,供应商和医院一直在与家属协商,但双方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医药器械公司的对接人表示,他们生产的产品都有检测报告,不便接受采访。亳州市卫健委也证实,因赔偿金额问题,此事仍在协商中。
张女士表示,她父亲的身体状况很不乐观,可能随时有生命危险,家人希望事件能尽快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