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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覆灭记系列报道之二:虚拟货币成为新型犯罪工具[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2 20:08: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因为曾在境外接触过地下钱庄,39岁的张亮便看准了资金跨境转移的“挣钱路子”。张亮与境外劳务派遣、旅游等中介相互勾结,在境内拉拢亲属和朋友组建了一个地下钱庄。据了解,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一般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

因为曾在境外接触过地下钱庄,39岁的张亮便看准了资金跨境转移的“挣钱路子”。

张亮与境外劳务派遣、旅游等中介相互勾结,在境内拉拢亲属和朋友组建了一个地下钱庄。

据了解,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一般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兑、外汇买卖、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金融活动的非法组织。

记者调查发现,与吉林长春经侦成功侦破“9.20”特大地下钱庄案件不同的是,该案件具有家族式作案的特点,即团伙成员基本为张亮的亲属好友。该犯罪团伙打着境外公司的幌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吉林延边经侦破获这起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涉及全国10个省份的地下钱庄案件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同时,该案的成功侦破也揭开了利用虚拟货币提供资金转移通道的犯罪黑幕。


境外组建地下钱庄

张亮是吉林敦化人,2005年考入辽宁省某高校日语专业,2008年毕业后从事旅游服务行业。2016年左右,他决定出国留学,因为在境外接触过地下钱庄,当时学费和生活费都是通过地下钱庄转账。毕业后,他便萌生了在境外换汇挣钱的想法。

为此,张亮在境外招揽有兑换需求的客户,通过非法买卖外汇赚取汇率差。后来,他偶然发现跨境转移资金的“挣钱路子”。为此,他与境外劳务派遣、旅游等中介相互勾结,在境内拉拢亲戚和朋友组建了一个地下钱庄团伙。该团伙既干着非法买卖外汇的业务,又充当各种中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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