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安全机关侦破了一起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在华调查咨询公司,以感情拉拢、金钱收买等手段诱使我国核心要害岗位退休人员提供国家秘密的案件。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为获取我国某重点行业发展情况,委托一家在华调查咨询公司在该行业内寻找“专业的咨询顾问”,并将该行业核心要害部门退休人员冯某列为重点拉拢对象。该公司人员频繁与冯某联系,利用其退休后保密意识松懈且与原单位在职人员仍有密切交往的便利条件,许以高额报酬,极力拉拢冯某提供该领域核心涉密信息。冯某同意后,双方签订合同,将搜情窃密行为伪装成商务咨询活动,试图逃避法律制裁。
合同签订后,冯某还将已离职的原下属江某发展为下线,打着推动项目运作的幌子,广泛动用两人在该行业积累的人脉资源,搜集、刺探相关核心重点项目建设初期的总体规划、部署考虑、项目进展等情况。随后,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定期编写所谓咨询报告,经过加密处理后提供给该调查咨询公司,再由该公司翻译整编发送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二人借此收取了巨额经济报酬。
国家安全机关经缜密侦查,固定了冯、江二人的犯罪证据,及时破获案件。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冯、江二人向境外提供的信息中包括数份机密级国家秘密和情报,严重损害了国家安全和利益。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人民币;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也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实行脱密期管理,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和出境,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常会以贴靠搭讪、交流咨询等形式寻觅目标,进而实施拉拢策反。他们可能会通过街头搭讪、公务交往、网络社交等方式接近核心涉密岗位人员,逐步套取内部涉密信息。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要时刻紧绷维护国家安全这根弦,不能放松对自身的保密要求,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更不能充当境外机构对我实施情报渗透窃密的帮凶。如遇可疑情况,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