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让侄子做亲子鉴定后再继承遗产 法院驳回请求【看点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木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叔叔让侄子做亲子鉴定后再继承遗产 法院驳回请求【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13 22:19:5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12
核心提示:父母离婚两年后,父亲意外去世,叔叔在帮忙处理丧事时要求侄子先做亲子鉴定,确认是哥哥的亲生儿子之后才能享有继承权。日前,湖北十堰市郧西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2000年,郧西县男子李某与妻子王某生育儿子小李

父母离婚两年后,父亲意外去世,叔叔在帮忙处理丧事时要求侄子先做亲子鉴定,确认是哥哥的亲生儿子之后才能享有继承权。日前,湖北十堰市郧西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

2000年,郧西县男子李某与妻子王某生育儿子小李。2018年,夫妻俩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小李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2020年年底,李某意外身亡,没有留下遗嘱。

李某的弟弟李某某在处理丧事时私自留下了哥哥的毛发,并在后续遗产继承问题中提出,要侄子小李先与李某做亲子鉴定,若鉴定结果显示小李不是亲生子,则不能享有遗产继承权。因此,叔侄俩打起了官司。

郧西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展开调查,发现李某生前并未留下遗嘱,也未对小李的继承权设立条件,更没有委托弟弟来做亲子鉴定。李某去世后,李某某拿着其私自剪下的毛发要求侄子做亲子鉴定,侵害了被继承人小李的隐私权及身份权。同时,李某某也不符合提起亲子关系鉴定的主体资格。基于这些情况,法院依法驳回了李某某提出的做亲子鉴定的请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或者成年子女本身才有确认亲子关系的主体资格。即便没有自然血缘关系,形成拟制血亲关系的也可以享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权方面与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依法可与继父母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本案中,李某某意图通过鉴定否定小李与李某之间的亲子关系,进而否定小李的继承权,不符合法律逻辑。继承权作为身份权,其取得基础是身份关系,而非血缘关系。



 

  以上是“叔叔让侄子做亲子鉴定后再继承遗产 法院驳回请求【看点”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