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的权力,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七名分别潜逃至美国及澳大利亚并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人,并列明针对这些人的措施。相关详情见2024年第58号和第59号号外公告。
这七名潜逃者在海外一直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警方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于2023年7月3日通缉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许智峯和任建峰,同年12月14日又通缉许颖婷和邵岚。在发出拘捕令后,这些人未回港自首。
对于这七名潜逃者,适用的四项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禁止涉及合资企业或合伙的相关行为以及撤销特区护照等。另外,对个别潜逃者还适用执业资格暂时吊销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两项措施。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这些通缉犯一直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并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其他敌对行动。他们继续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因此有必要采取严厉措施打击这种潜逃行为。在此之前,特区政府已给予他们时间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但他们并未珍惜机会,没有回港自首。
特区政府宣布将对其中一名潜逃者许智峯启动没收犯罪所得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