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海民警刘某涛涉嫌猥亵继女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受害人梅子主动出庭,希望能给自己的前半生一个交代。
据李女士反映,她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二人曾是再婚夫妇。离婚后,李女士带着女儿与刘某涛同居并结婚,期间刘某涛多次猥亵李女士的女儿黄某某。今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黄某某被猥亵一案进行立案调查。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表示,单位已经对刘某涛停止一切职务,并上缴公安相关证件。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待有结果后会对刘某涛进行处理,给予当事人公正的说法。
刘某涛被控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根据起诉书,2010年至2012年,刘某涛多次对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2015年、2018年、2021年,刘某涛又有三次对被害人猥亵的行为。这些犯罪事实均发生在同一地点,即李女士与刘某涛的共同居所。
李女士回忆,在2010年前后,梅子小学五年级时曾表达过自己被刘某涛猥亵,之后她将女儿送至生父处居住。2015年,梅子再次来到李女士处时告知又被猥亵,李女士希望报警,但刘某涛写下承诺书请求原谅。2018年,梅子回家取衣服时再次遭到猥亵,李女士的朋友介入协调。2021年,考虑到通勤问题,李女士建议女儿与自己居住,但一次做饭时,她听到女儿尖叫,注意到刘某涛从女儿房间走出。
2023年年底,李女士与刘某涛发生争吵,梅子介入时提到多年来受到的伤害。李女士回忆,当时刘某涛将梅子摁在地上,威胁要当着她的面强奸她。李女士与女儿逃出家门后,去派出所报警。检察院提出,有被害人陈述、四人证言、刘某涛自书承诺书等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