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改。春节放假调整为4天,从农历除夕到正月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即5月1日和2日。新增条款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以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形成较长假期。法定节假日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根据上述原则,2025年的具体放假安排如下:元旦于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春节自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需上班;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3天;国庆节与中秋节合并,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需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