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记者走访部分水果市场,发现了一些假冒进口水果的现象。一款所谓的“进口阳光玫瑰”葡萄,外包装上印有清晰的日文,商家宣称这是日本进口品种,6斤装礼盒售价高达每斤66元。然而,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将国产货冒充进口货销售的情况在批发和零售环节普遍存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消费者倾向于购买进口水果。一些果品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将国产水果伪装成进口产品,贴上醒目的“洋标签”。还有一些种植大户虽然不贴“洋标签”,但也使用“脆口甜”、“幸福蜜”等时髦标签来提升本地水果的价值。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消费者的欺骗,侵害了他们的权益。
国家法律对此类行为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所购商品的真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禁止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给国产水果贴上“洋标签”的行为涉嫌假冒商标罪,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水果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商家和个体经营者的虚假广告宣传要果断制止。同时,需要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辨别真假的能力。对于进口水果和其他“洋货”,更要加强安检,确保不合格产品不会流入市场。
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买卖公平、交易合法、诚信经营是高质量市场环境的基本要求。希望相关市场监管机制能够进一步完善,让各种不法行为无处遁形,让消费者能够放心大胆地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