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和杨妞花短暂对视后低下头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追加起诉了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经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显良(已故)和王加文(另案处理),在贵州、重庆、云南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并拐卖儿童共计17名。这些被拐儿童随后被带到河北邯郸,通过中间人介绍卖给收买人,以此获利。
法院认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造成多个家庭骨肉分离,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尽管余华英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杨妞花在接受采访时提到与余华英对视时的情景,她表示余华英当时用下巴上扬、微眯眼睛看着她,似乎在回忆当年未将其杀害的情景。一审宣判后,杨妞花表示听到判决结果时泪流满面,同时也感到惊讶,因为余华英竟然提起上诉。杨妞花称,这是她第五次见到余华英,也是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