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转错医院延误治疗致死多方担责
医院延误病情导致病人损害甚至死亡时,如何认定赔偿责任?如果医院因手续不全或费用未及时缴纳而延误治疗,或者救护车响应过慢导致最佳治疗时间错过,造成病人损害,医院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规范,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延误治疗可能由病人自身原因引起,也可能源于医院方面的问题。如果是由于病人自身原因导致延误治疗,医院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因为医院救治过程中出现延误,导致病人病情加重甚至死亡,医院则需要承担民事与赔偿责任。
当医院延误治疗导致病人死亡时,家属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 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若确实需要继续治疗,则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误工费: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来确定,对于无固定收入者,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专人陪护时,陪护费参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最长赔偿30年,特定年龄段有相应限制。 - 残疾用具费:如需配置补偿功能器具,费用依据普及型器具价格计算。 - 丧葬费:按照当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支付。 -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 交通费:按照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凭票据支付。 - 住宿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支付。 -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年限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
遇到此类医疗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