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于13日公布,岑浩辉在由4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投票中,以394票的高票数当选为第六任行政长官候任人。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需经过一个广泛代表性选举委员会的选举,并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每届任期五年。该选举委员会共有400名委员,依据《行政长官选举法》,选举至少需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且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即至少200票,方能当选。
岑浩辉将作为第六任行政长官候任人,待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后,正式成为候任行政长官,并计划于12月20日宣誓就职。岑浩辉1962年5月出生在广东中山,后迁至澳门,1995年成为澳门首批法院司法参事之一,并于1999年12月20日被任命为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
8月26日,澳门特区公报发布第44/2024号行政命令,应岑浩辉请求,自28日起解除其终审法院院长及相关职务。同日,岑浩辉宣布参与第六任行政长官竞选。9月20日,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确认岑浩辉为此次选举的唯一被接纳候选人。28日,岑浩辉阐述了他的参选理念与政纲,期望通过未来五年的努力,实现“法治澳门”、“活力澳门”、“文化澳门”及“幸福澳门”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