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因涉嫌受贿与贪污案件,经过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调查,现已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目前,李显刚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正式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李显刚生于1963年2月,是湖北汉川人。他的职业生涯包括担任黑龙江省委副秘书长(正局级)、双鸭山市市长及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等重要职位,并于2018年1月起担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今年的动态显示,3月17日,官方宣布对李显刚展开调查。约半年后的9月11日,其违纪违法行为被通报,遭到了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
据调查,李显刚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他背离了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私下非议党中央的决策方针,且试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未经授权进入私人会所;在组织生活中违背原则,未按规定报告个人相关事项,面对组织谈话函询时没有如实说明情况,还利用自己的权力为他人职务升迁提供不当帮助;个人道德操守沦丧,不仅违规收礼,还涉及钱色交易;无视组织纪律,私自打听巡视信息并违规保留涉密文件;生活作风败坏;更为严重的是,他滥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上提供便利并收取大量财物,同时还有侵吞公共财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