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大平台为了刺激消费,纷纷调整售后服务政策,将“仅退款”作为标准服务选项。不过,这种做法是否意味着消费者可以随意使用“仅退款”呢?最近,广西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公安人民法庭迅速调解了一桩由消费者网购后坚持“仅退款不退货”引发的矛盾。
故事发生在今年4月27日,消费者伍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在一店铺购买了11.96元的衣物。收到商品后,伍某因不满意提出仅退款请求,而店铺建议按正常流程退货退款。伍某未接受此建议,未经店家同意继续申请仅退款。之后,电商平台基于其数据处理规则,批准了仅退款。伍某收款后并未退回商品,导致店铺遭受损失。双方协商无果,店铺老板胡某于6月12日向钟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伍某返还货款并赔偿因维权产生的800元费用。
法院接案后,鉴于案值较小,主审法官认为调解最为适宜,随即与伍某沟通,并向其阐明了交易中的诚信原则。法官强调,若商品不符预期,应与卖家协商解决,不能单方面享受退款而不退货,这有悖于商业诚信,破坏了正常交易秩序。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伍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当行为,主动与胡某沟通,同意退还货款及赔偿费用。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胡某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醒公众,电商平台设置“仅退款”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跳过与商家的沟通直接操作。通常,“仅退款”适用于未收货或拒收货的情况,而非在收到退款后仍保留商品。消费者应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退款方式,未经商家同意的“仅退款不退货”不仅是不诚信行为,还可能涉及非法占有。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每一位网络消费者都应遵守法律,秉持诚信原则,共同维护一个公正、诚信的网络交易环境,不应以违法手段谋取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