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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货车连撞4辆小车 致4人死亡 客车公司总经理被判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30 00:57: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10
核心提示:2023年1月13日上午,G5515张南高速重庆彭水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4人丧生、5人受伤及财产损失。涉事客车来自山西一家客运公司,驾驶员段某亮因超速和操作失误引发车辆侧翻,于同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2023年1月13日上午,G5515张南高速重庆彭水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4人丧生、5人受伤及财产损失。涉事客车来自山西一家客运公司,驾驶员段某亮因超速和操作失误引发车辆侧翻,于同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浙江一货车连撞4辆小车 致4人死亡

事故调查中,警方发现客运公司总经理王某儒可能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并将此案转交彭水县检察院。据检察官丁可透露,公司未对段某亮进行任何岗前培训,并存在使用虚假文件违规申请线路牌的问题。事故当天,王某儒临时调整路线,指令段某亮从深圳接送乘客前往四川邻水。6月5日,检察院对王某儒提起公诉,认为他作为安全责任人,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庭审中,王某儒表示懊悔并承认错误,鉴于其自首、悔罪表现及获得谅解,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某儒接受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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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件庭审吸引了众多代表、委员、行业人士及执法机关人员参与,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展示,强化法律解释,给在场的客运业者留下深刻印象。全国人大代表王海霞指出,此案深入剖析事故背后管理疏漏,对客运行业起到警示作用,并通过检察建议促进了问题根源的治理。

彭水县检察院早前已向涉事客运公司发出整改建议,强调安全责任、运营规范及合规文化建设。公司反馈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强化驾驶员管理和监控,以及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客运安全。

重庆市检察院强调,将坚决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的犯罪行为,强化与行政部门协作,通过典型案件加强公众安全教育,助力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治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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