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布了一则消息: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并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此前,刘明因涉及孙小果案,在2019年底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刘明生于1956年3月,是云南石屏人,职业历程丰富,历任昆明市五华区委书记、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临沧市市长等多个重要职位。2007年12月,他调任大理州委书记,直到2011年12月卸任,随后担任省审计厅厅长一职,直至2016年5月离职。
据重要的一点,刘明卷入孙小果案的原因之一是他曾接受孙小果继父李桥忠的财物馈赠,并为孙小果案件的改判进行“牵线搭桥”和“打招呼”,这一行为导致他在2019年底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云南省纪委监委的调查结果揭示,早在1996年,刘明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区委书记时,就为李桥忠的转业安置提供了便利并接受了财物;2006年,身为临沧市市长的刘明再次受李桥忠之托,请求当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帮助孙小果的案件在再审中得以改判,其间同样收取了财物。
孙小果的案件经过多次审判反转,最初于1998年被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次年云南省高院二审改判为死缓。到了2007年,云南省高院再次审理,将刑罚减轻为有期徒刑二十年。然而,正义最终没有缺席,2019年12月,云南省高院重审后决定维持昆明中院1998年的原判死刑判决,并与孙小果后续犯罪所判刑罚合并执行死刑。2020年2月20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