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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提醒:酒后坐副驾不开车 也可能构成犯罪——醉驾共犯风险引关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13 23:05: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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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自2011年入刑以来

国家对酒驾行为的打击一直呈现严厉的态势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然而,没有开车

却因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制裁

这是怎么一回事

◆◆◆

不久前,苏州市虎丘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这起醉驾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不止喝酒的司机蒋某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同车的被告人张某也因犯危险驾驶罪(共犯),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案情回顾】

被告人蒋某是一家KTV的工作人员;另一名被告张某一向喜欢热闹,张某时不时呼朋唤友去该KTV聚餐、唱歌。

去年11月19日晚上,张某和朋友晚饭时喝了不少酒,可他不以为然,饭后驾车载友来到蒋某所在的KTV继续娱乐。其间,两人开怀畅饮,一直玩到次日凌晨。

公安提醒:酒后坐副驾不开车,也可能构成犯罪!

此时,张某自觉不胜酒力,蒋某便提出由她开车相送。张某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蒋某,并由她驾驶该车搭载张某等人离开KTV。

于是,饮酒后的2人怀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刚开出去没多久,蒋某醉意上头,汽车撞上马路中间的护栏,随后被交警查获。

【共同犯罪,均系主犯】

经鉴定,蒋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06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驾。该事故造成护栏损失2100元。归案后,被告人张某、蒋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被告人蒋某大量饮酒,仍将自己的汽车交给蒋某在道路上驾驶,蒋某和张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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