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罪犯史泰龙被执行死刑”冲上热搜。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近日,陕西西安中院发布《布告》,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史泰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4年3月21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报道截图
澎湃新闻报道,《布告》显示,故意杀人、劫持汽车、盗窃犯史泰龙,又名史龙龙,男,28岁,1995年11月2日出生于陕西省彬县,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彬县城关镇公刘街,暂住西安市二环北段某小区,2012年8月27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5年12月16日被假释;2017年9月3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撤销假释,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2019年12月21日刑满释放。捕前系农民。
2020年7月14日18时许,罪犯史泰龙和肖丹(另案处理)来到西安市雁塔区某小区,撬门入室窃得项链4条、手链1条、戒指1枚。7月24日11时许,民警在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西地铁站出口抓获史泰龙,并在其租住处提取到尖刀等物品。
史泰龙提出配合抓捕肖丹,民警驾车押解其到肖丹居住的西安市未央区官园中央小区外路边,辅警张某某(殁年21岁)、崔某某(时年33岁)留在车内看管史泰龙,其他人员下车准备抓捕肖丹。
24日15时许,史泰龙遂趁张某某、崔某某不备,取出车上所放涉案物品中的尖刀,连续捅刺张某某胸部和崔某某左臂等处,致张某某因心脏、肺脏被刺破失血性休克死亡,崔某某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