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破裂,台当局对同胞下狠手,福建渔民被罚650万,判刑7个月
据台媒“中时新闻网”报道,3月9日,台当局法院宣布判罚大陆福建蔡姓船长,有期徒刑7个月。这还是在蔡船长赔偿了650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148万),得到台海巡部门“谅解”的前提下,台当局“从轻发落”。
台当局方面还称,这7个月的刑法可以通过“易科罚金”的方式免除,也就是再交一些钱,7个月的牢狱之灾也可以免除了。
备受两岸和国际社会关注的“2·14”恶性撞船事件,已经彻底宣告谈判破裂。对于大陆方面提出的查明真相、道歉、赔偿、追责四点合情合理的要求,大搞政治操弄的民进党当局丝毫不予理会,历经15轮协商居然一条也没有达成共识。更令人气愤的是,就在此次事件还没有画上句号之际,民进党方面再度火上浇油。对于去年发生的一起“大陆渔民越界”事件,民进党当局居然对涉事的福建渔民处以“罚款650万新台币、判刑7个月”的处罚决定。谈判破裂,台当局对同胞下狠手,福建渔民被罚650万,判刑7个月。
先来梳理一下此次事件的来龙去脉。去年9月25日,一位蔡姓福建渔船船长带领16名船员,驾驶“61212”号渔船从福建驶往台湾新竹外海进行捕鱼作业。都是咱们中国的领海,依法合规捕鱼天经地义,然而,和今年的“2·14”恶性撞船事件一样,台湾的海巡部门同样以驶入“禁止水域”为由,派出“海巡署”舰队分署第十二海巡队进行暴力执法。面对气焰嚣张的台海巡人员,一身正气的蔡船长自然不愿意配合,直接在船上插满铁管,以视死如归的居心,驾驶船只冲向台湾的海巡船。惊慌失措中,台湾的这艘海巡船多处设备被损坏。最终,由于寡不敌众,“61212”号及船上渔民都被台“海巡署”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