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入选“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并连续两年被写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劳荣枝案,广受舆论关注。2023年12月18日,遵照最高法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昌中院对劳荣枝执行死刑。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4年2月23日,最高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劳荣枝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全文近八千字,详细阐述了最高法核准劳荣枝死刑的理由和依据。
涉抢劫、故意杀人、绑架4起,共致7人死亡
裁定书显示,江西省南昌市中院审理南昌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一案,于2021年9月3日以(2020)赣01刑初5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江西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22年11月30日以(2021)赣刑终23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最高法院复核期间,被告人劳荣枝委托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丹红、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为其提供辩护。最高法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审查了最高检意见。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确认: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其情人法子英(已另案核准死刑)共谋抢劫等,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与法子英共同实施暴力,劫取他人财物或绑架他人勒索财物。二人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故意杀人、绑架4起,共致7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