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山东烟台鲁东大学一学生被从天而降的冰锥砸中头部,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地点为鲁东大学南校区学苑3号楼底商门口。这起事故中,谁该为冰锥伤人担责?记者查阅《民法典》发现,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已经有责任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冰锥伤人,而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的案例。这也提醒相关责任方及时除冰,把安全隐患消除,不要因人祸而让无辜的人遭受“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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