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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人将房产送给水果摊主案判决:房产归摊主所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16 00:37: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77
核心提示:3年前

3年前,上海88岁独居老人老马

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一事引发热议

水果摊主小游将老马的亲属告进法院

要求将老马的涉案房产及银行存款余额

判归小游所有

记者今天获悉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

支持小游的诉讼请求

上海老人将房产送给水果摊主案判决,房产归水果摊主所有

老马生有独子,妻子于2011年去世,独子未留有子女,其也于2017年2月去世。老马亲属中有姐姐和妹妹多人,其中2位已去世,留有子女。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2017年8月,也就是老马的独子去世半年后,年过八旬的老马和水果摊主小游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将老马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小游,个人财产包括不动产、存款及其他财物;小游负责老马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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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普陀公证处就该份《遗赠扶养协议》进行了公证,出具了《公证书》。《公证书》内容显示:《遗赠扶养协议》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均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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