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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女子聚餐后因饮酒过量死亡 同桌3人被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2 01:10: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90
核心提示:情绪低落的时候有的人会选择与朋友聚餐借酒消愁但过量饮酒,不仅伤害身体还可能酿成悲剧陪同饮酒的人都将承担责任日前,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案

情绪低落的时候

有的人会选择与朋友聚餐借酒消愁

但过量饮酒,不仅伤害身体

还可能酿成悲剧

陪同饮酒的人都将承担责任

日前,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案

南昌一女子和朋友聚餐喝酒

不料因饮酒过量死亡

同桌3人均成了被告

近日,3人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21日傍晚

小秋(化名)因感情问题

故自行前往朋友小琪(化名)家中

想通过与朋友聚餐缓解悲伤情绪

聚餐期间

小秋饮用白酒1斤左右

小琪饮用白酒半斤左右

小徐(化名)、小陈(化名)

一同参与聚餐并未饮酒

聚餐结束后

小秋到汽车上休息,小徐在车内照顾

2023年5月22日5时许

小徐在车上醒来

发现小秋没有了呼吸

便拨打了急救电话

2023年5月22日6时20分

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亡原因

为酒精中毒引起的心脏呼吸停止

2023年6月6日

小秋的父母将一同参与聚餐的

小琪、小徐和小陈三人诉至法院

要求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日前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依法判决同桌三人承担不同责任

赔偿家属9万余元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各方当事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数人聚餐的特定环境下,聚餐的召集组织者和共同饮酒人负有对其他共同饮酒人处于安全状态的注意义务。

小琪应当知道饮酒过量会导致身体损害,严重的会引发酒精中毒或者诱发其他疾病等致人死亡。不论其是否劝酒,其对小秋过量饮酒未加有效制止,也未尽到合理救助义务,以致发生意外死亡结果,应承担6%的赔偿责任,赔偿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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