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被诬陷偷拍”事件当事女生未现身 原告:事发时警方已还我清白 今天上法庭进一步维护权益
11月3日中午,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外,曾因在成都地铁上被诬陷偷拍的当事人何先生已经赶到了这里,之前被告两位女生申请了不公开审理,现场记者也未看到两位被告女孩出现。
“警方已经还了我清白。”对于3日下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的人格权纠纷案件,何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他希望对方能够公开道歉。
“地铁被诬陷偷拍”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何先生从犀浦乘坐地铁回家,行至火车南站时,有两名女生称看到其鞋面闪烁绿光,指责他鞋面上有摄像头,怀疑在偷拍,后来双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事发后,何先生将此事发到网上,引发关注。
封面新闻记者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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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在成都地铁1号线上被两名女生怀疑鞋子上有摄像头偷拍,为自证清白,他脱下了鞋袜。11月3日开庭,他把同款的鞋子穿了过来。
何先生在乘坐地铁时,因鞋面亮片反光被两名女生怀疑装有摄像头
何先生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穿上同样的那双白鞋
11月3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何先生起诉两名涉嫌诬陷偷拍的女生和成都地铁,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开庭之前,何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即使事件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但在这段过程中,对方从未跟他沟通和道歉,他要用起诉的方式,维护权益以及恢复自身的名誉,“事情经过我反复说过很多次,在庭上我也会继续说,没做过的事就是没做过,必须得到对方的公开道歉。”
3日下午,法院开庭审理将近三小时后,案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