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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企业售福岛食品被查,相关产品被没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11 00:06:4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67
核心提示:原标题:销售产自日本福岛县等地的禁止进口食品,浙江一企业被查浙江一家企业因销售产自日本福岛县等地的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相关食品。

原标题:销售产自日本福岛县等地的禁止进口食品,浙江一企业被查

浙江一家企业因销售产自日本福岛县等地的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相关食品。

澎湃新闻8月8日从天眼查发现,涉事企业浙江购加兴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阳光西路分公司相关资料的警示信息中披露了行政处罚详情。

事发地浙江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文书称,3月27日收到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经调查,嘉善县“购嘉兴”(阳光西路店,营业执照名称浙江购加兴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阳光西路分公司)等店销售日本核辐射区的食品,要求该局查处。执法人员检查发现46包不二家葡萄味软糖、21包不二家苹果味软糖、4盒不二家面包超人小伙伴巧克力和10瓶三得利飘逸桃子果汁饮料分别产自日本福岛县、富山县、埼玉县和长野县。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当事人经营的不二家葡萄味软糖、不二家面包超人小伙伴巧克力和三得利飘逸桃子果汁饮料为禁止进口食品。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不二家葡萄味软糖14包,不二家面包超人小伙伴巧克力1包、赠送5包,销售三得利飘逸桃子果汁饮料22瓶,共销售禁止进口的食品的金额为480.92元,货值金额1269元,违法所得203.52元。

处罚决定书称,该局根据《行政处罚法》,对该店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整改。根据《食品安全法》,没收涉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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