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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 警察:追偿希望不大,真的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02 00:08: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90
核心提示:6月27日上海,一段监控视频显示,一辆停在单元楼门口的摩托车,被一名行动不便的老人经过故意推倒。

6月27日上海,一段监控视频显示,一辆停在单元楼门口的摩托车,被一名行动不便的老人经过故意推倒。

一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 警察:追偿希望不大,真的吗?

车主称这辆车车价在6万左右,车上有多处刮痕,后视镜和风挡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定损为7000多。

小伙辗转找到当事老人,对方虽然口齿不清,但并不否认车是自己推倒,而且态度十分强硬。据民警和当地社区人员介绍,老人70多岁了,有精神病,已经不是第一次破坏他人财物了,附近居民也是苦不堪言,但由于对方年纪大还有精神病,很难让对方赔偿。

有网友建议车主自认倒霉以后多注意,也有网友表示不应忍气吞声。

车主称,他了解到老人虽然独居,但实际是有监护人的,他会尝试用法律手段维权,不仅是为自己发声,也是为整栋楼和附近居民发声。

这个说法不准确,《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轻判的年龄界限是75岁以上,而且故意犯罪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精神病人犯罪责任能力分以下3种情况: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刑法规定,一旦被鉴定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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