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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4984余万受审,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28 00:33: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18
核心提示:原标题:被控收受财物4984万!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开庭▲张敬华在庭审中。

原标题:被控收受财物4984万!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开庭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4984余万受审,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张敬华在庭审中。图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27日,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当天,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张敬华在十余年时间内非法收受财物4984万余元。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84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敬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敬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张敬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简历显示,1962年7月出生的张敬华为江苏泰州人,1985年大学毕业后,曾在国家计委综合司工作过两年,随后回到江苏,先后在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江苏省生产调度办公室、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处任职。

2006年1月起,张敬华开始担任江苏省政府秘书长。2008年3月,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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