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题为“设计师上厕所大便没冲,被老板开除了”的文字和图片在网络上引发关注。6月2日,深圳涉事公司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称:“有这事,但具体情况不清楚。”
上游新闻记者从相关微信群聊天截图看到,涉事公司老板唐某从厕所出来,愤怒地要求开除一名员工。微信群聊天截图显示,涉事公司老板唐某连发六段文字,他写道“抽烟,上完大厕所不冲水,不洗手,公司不要这样的员工”,“这样的员工没有基本的素质,完全没有责任心可言,不可能做好设计,不配做设计师,还是方案设计师呢!”他还引用“群公告”说:“不仅仅是抽烟的问题。抽烟、厕所卫生、着装都是公司刚性要求!不能满足公司规定的,一律让其离职。”中途朱某某曾回应:“唐总,已经办理了。”
▲相关微信群聊天截图。图片来源/网络
天眼查APP显示,唐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9603万元。公司官网显示,朱某某为公司设计副总裁。
6月2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致电涉事公司的公开电话求证,接电话工作人员称:“有这个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随后,她以具体情况并不清楚为由,婉拒了记者采访。
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李力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虽然上厕所后不冲大便的行为确实恶心,但从根本上讲,也只是个人习惯问题,只能在道德范围内进行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第四十条规定了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从这两条法律规定看,若情况属实(以未冲大便为由开除员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李力律师提醒,用人单位不能凭一时之气处理劳动关系,员工也应当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