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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对表兄妹结婚丈夫请诉无效:已结婚10年育1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28 00:20: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21
核心提示:5月27日,“江西一对表兄妹结婚10年育1子”冲上热搜。据“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十年夫妻,到头来竟是无效婚姻。

5月27日,“江西一对表兄妹结婚10年育1子”冲上热搜。

江西一对表兄妹结婚丈夫请诉无效:已结婚10年育1子

据“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十年夫妻,到头来竟是无效婚姻。近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皂头法庭宣告一段存续十年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对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行为坚决说不,切实维护了人文伦理。

谢1某(谢某父亲)与谢2某(林某某母亲)系亲兄妹,原告谢某系谢1某的儿子,被告林某某系谢2某的女儿,两人恋爱后2012年开始同居,2013年6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儿子谢某3。现原告谢某以其与被告林某某系近亲属关系为由,向法院请求认定婚姻无效。

江西一对表兄妹结婚丈夫请诉无效:已结婚10年育1子

法院经审理发现,原告父亲与被告母亲系亲姐弟关系,原、被告为表兄妹关系,原、被告登记结婚符合婚姻无效规定的情形。

法院审理后,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原告谢某、被告林某某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此条新闻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质疑:“男方有点渣吧,为啥十年了才提出?婚姻无效,但是共同生活是事实,两人一起生活的财产要平分。”也有网友认为:离婚是正确的,为什么要骂他是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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