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了一篇文章《严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点名批评了一些官员滥用权力与“跑官要官”的行为,引起舆论关注。在这篇文章中,湖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原党委书记赵应云首先被点名批评。
据文章透露,赵应云曾经利用职务便利,在下级农商行负责人职务晋升、员工工作调整等事项中,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主及相关当事人请托,通过向省农信社部门负责人、地方农商银行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违规为多个市县农商银行负责人职务晋升、员工工作调整提供帮助,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赵应云(图源:中国青年报)
赵应云收受贿赂、帮“跑官要官”者办事的情况,在落马官员中并非孤例。而那些“跑官要官”的人一旦得逞,很可能利用职权换取利益回报,形成恶性循环,严重污染政治生态。据上文通报,私营企业主李某等人曾先后出资139万元,为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向阳跑官,而李向阳在担任桂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和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又违规收受他人礼金360万余元。
在这篇文章刊发的同一天,上观新闻发文总结了多个存在“跑官要官”问题的落马官员案例,其中不乏省部级“老虎”。比如,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听信“政治骗子”的话,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原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存在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等问题。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曾经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授意私营企业主出钱跑官买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