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淄博烧烤成为话题“顶流”,和三五好友在路边小摊上说说笑笑、感受人间烟火气成为时下最受欢迎的休闲方式之一。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所在的城市禁止路边摆摊,只能在网络上“望摊兴叹”。
近日,深圳市新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宣布自今年的9月1日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这一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图源:视觉中国
【01】多地放宽对路边摊的限制
路边摊是禁还是开这一话题已是老生常谈。实行“一刀切”、要求全面禁止的城市不在少数,而开放路边摊、发展“地摊经济”的呼声也从未停止。近年来,多地渐渐放宽了对路边摊的限制。
在本次新规出台之前,深圳市自2003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旧版《条例》中,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明令禁止商场和门店“外摆”,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而如今,新版《条例》则有所放宽,对于“外摆”问题不再“一刀切”,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
在摆摊方面则提出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但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当然,放宽并不是“一松了之”,若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仍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