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粮食“硕鼠”徐宝义案公开开庭审理。
2022年1月23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官宣被查,同年6月23日被“双开”。
徐宝义的罪名有三项,分别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内幕交易罪。
先来看受贿罪。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徐宝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工程款支付及工作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80.3489万元。
这期间,徐宝义曾任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上市办公室副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供销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今年1月,中纪委曾公开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第一个就是徐宝义干预和插手粮食业务招标代理、受贿案。徐宝义接受他人请托,违规向中储粮集团公司负责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打招呼,帮助某招标公司进入中储粮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利用职务便利,在粮食物流仓储经营、收储库点确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徐宝义涉嫌的第二项罪名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根据检察院的指控,2014年2月至9月,徐宝义担任中国供销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开展名为化肥购销、实为资金借贷的贸易性融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