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黄胜
“关于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的裁定,我肯定不认可,后续我将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和律师已经在准备上诉材料了”,4月6日,徐翔妻子应莹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
4月5日,应莹在微博发文称,昨天,我收到了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的离婚案判决书。从2019年3月底递交起诉状要求离婚到今天拿到判决书,
历时整整四年,黄浦区人民法院终于给了一个结果:原告应莹要求与被告徐翔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应莹称,法院给出的意见是“难以认定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以此为由不判决离婚。
“我认为黄浦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违背了《民法典》的基本精神,我将依法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记者获悉的判决书材料显示,“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月6日,应莹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将依法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时隔三年,徐翔离婚案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