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一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迫于无奈,员工们接受了检查,但没想到第二天,公司要求再次查看手机。这次林女士拒绝配合,公司却以此认为林女士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
林女士告诉记者,2021年6月,她入职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职期间并不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出具的员工辞退通知书上却称,林女士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严重失职,达不到公司的岗位要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且无须支付劳动补偿金。
女子拒绝公司查看手机被无偿辞退的这家公司这么牛吗?怕员工说话不妥你就不怕法律吗?员工私人的手机具有很强的隐私性,未经个人允许,其隐私权不能被侵犯。如果真的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查看,或者要经过个人的允许,或者要报请公安机关协助。如果公司仅仅仅因为不让查看手机,而无偿辞退员工,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非手机是公司统一配置的公务手机,属于公司资产,否则,员工个人所有的手机,其里面的内容,包括聊天记录,都属于员工个人隐私。而且员工的通讯记录属于规定的公民通信秘密范畴,用人单位无权查看。用人单位以员工拒绝公司查看手机为由,对员工进行直接解雇,属于违法解除。
社交账号电话,不仅是个人的无形资产权,还包含隐私,一旦泄露甚至还关联财产安全。岂能是你说调取就调取的?公司回应说会调查就注定无解,公司怎么会做出不利于自己的调查结果?希望有关部门积极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