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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争抚养权藏匿女儿5年被判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02 10:34:3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59
核心提示:父母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中法官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调解或判决

原标题:男子为争抚养权藏匿女儿5年,不让其入学被判刑

本文转自【平原法院】;

父母离婚时

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中

法官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

依法进行调解或判决

如当事人不服判决

可以提起上诉

既不上诉又不履行判决义务

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依法强制执行

但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

法院将做如何处理?

3月16日

平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开庭审理

一起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

有这样一位父亲汪某某

在法院依法判决孩子由母亲抚养后

既不上诉又不履行判决规定的将孩子交母亲抚养

而是将孩子藏匿5年不让上学

并阻止与母亲取得联系

为此

法院当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汪某某

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男子为争抚养权藏匿女儿5年被判刑

男方汪某某与女方陈某某于2012年10月9日登记结婚,2014年2月生育女孩汪某甲,夫妻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加深,最后因感情不和,女方于2017年7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2017年7月21日,平原县人民法院经多次调解无果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孩汪某甲由陈某某抚养。

汪某某收到判决后既不上诉也不履行判决义务,而是私自将当时三周岁的孩子汪某甲转移藏匿,拒不将孩子汪某甲交给陈某某抚养,并阻止与母亲陈某某取得联系。期间陈某某申请执行,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曾作出拘留、罚款等决定,但因汪某某带领孩子在外地“狂飚”,下落不明无法查找,致使拘留、罚款的决定无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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