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6日发布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