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图解|至少四地取消生育结婚限制,非婚生育不等于放宽落户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官网印发《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将各地生育登记放宽办法简称《办法》)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主要原因是四川《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四川出台《办法》并非全国首例,此前已有多地放宽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
全国至少有四个地区已放宽生育登记
目前,全国包括四川、陕西、广东、福建在内的四个地区已放宽了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安徽在相关《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拟放宽生育登记限制的条例。
放宽生育登记的地区,在《办法》中对“非婚生育”的政策描述有一定的差异。安徽、广东和福建在《办法》中,补充了可使用结婚证以外的身份材料来进行生育登记;陕西在《办法》中使用“其他情形生育子女”的表述,延展了生育对象的身份;四川则在《办法》中明确将登记对象的身份,由“夫妻”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在放宽政策的表述上更加直观。
四川卫健委在《办法》制定背景的解读中指出,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
放宽生育登记是否意味着非婚女性能够同样享有免费孕检产检、生育保险等福利?光明网在报道中指出,随着生育政策的进一步放开,在不同地区,对于不同个体,生育登记的影响不一样了。